4月14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以下简称《强师计划》),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为加快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具体内容跟着信息技术考试系统的小编来看看吧~
来听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司长介绍《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对广大教师提出“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殷切期望,将“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九个坚持”之一,强调要提升教师素质,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维护教师权益,让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进入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要加强顶层设计。去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要推动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教师培养、准入、专业发展、管理、地位和待遇保障的制度、机制全面建立,教师队伍建设进入快车道。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844万人,他们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支撑起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是可以信任和依靠的“大国良师”。但是,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教育内外环境带来的深刻变化,面对现代化经济转型升级对教育的迫切需求和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教育期盼,教师队伍还存在不能适应的地方,师德水平需要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待遇保障需持续加大力度。这需要我们以高质量为指引,夯实教师队伍建设这个教育工作的基础。
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基础教育教师1586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是学生的引路人,是基础的基础、先导的先导。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意义重大。
按照这一思路,强师计划从四大方面提出15条举措,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改革部署。
一、强培养,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投入力度,目前有215所师范院校、500多所非师范院校参与教师培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但师范院校的办学水平、保障水平仍待加强,办学条件有待改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50所左右师范院校加强教学科研设施建设。同时,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加强一流师范大学群和一流教师教育学科群建设,这是师范教育的“高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整体性”,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聚焦薄弱师范院校建设,由高水平师范大学和地方高水平师范院校一起,以组团方式帮助30余所薄弱师范院校加强人才队伍、学科建设,促进师范教育的协同发展、整体提升。
二、重引领,完善高层次教师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都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基本满足需要,但是高学历层次、教育家型教师相对缺乏。强师计划提出,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职前培养方面,深化本硕整体设计、分段考核的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推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工作。在职发展方面,实施教师精准培训改革,完善自主选学机制,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让教师有身边的、高水平的专业发展支持力量。实施名师名校长领航计划,依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培养基地,支持一批政治坚定、情怀深厚、学识扎实、视野开阔的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持续发展,成长为引领区域乃至全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家、大先生。
三、促均衡,强化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高质量发展是在均衡基础上的高质量,必须把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实施优师计划,由教育部属师范大学和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每年为脱贫县、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培养1万名本科层次师范生,这些师范生学习期间享受“两免一补”(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全部到定向县任教。对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上实行特殊支持,“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总量控制、比例单列。让乡村教师安居乐业,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住房保障力度,努力实现乡村教师在学校有周转宿舍、在县城有稳定住房。
另外,各地也都有比较好的探索,比如河南实行“一补两贴两房”政策,“一补”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两贴”指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设立地方教龄津贴,“两房”就是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家庭优惠住房;海南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安居型住房建设,确保基层教师“买得起、住得好”,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安心从教。
四、抓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治理水平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推动教师队伍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在教师资格、入职、考核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深化职称改革,实行分类评价。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改进师范院校评价,强化师范院校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学科评估的师范特色,探索师范类“双一流”建设评价机制。开展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政府统筹,贯通教师职前培养、编制、职称岗位、考核评价、在职发展等各环节,推进教师队伍治理综合改革。
五、赋动能,推进教师队伍数字化建设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数字经济也为教育发展带来重要战略机遇。目前教育部正大力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要抓住机遇,为教师队伍建设赋能,一方面完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教师专业发展相关功能,另一方面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行动,提升教师的数字素养,帮助教师掌握并使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实现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学生“同上一堂课”、教师共同“备好一节课”。同时,多渠道开发汇聚优质的教师数字化学习资源,让更多教师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共享优质教育教学、教师研修资源。
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基础教育教师的陪伴,关心和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就是关心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就是托起每一个家庭的希望。下一步,将把强师计划的落实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宣传、强化部署、加强督导督促。同时,推动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作用,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落实机制,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来听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介绍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相关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师范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也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针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这一重要群体,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和广大教师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出一系列重要政策举措,必将有力推动我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将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的基础工作,统筹教师培养、使用、服务保障全过程,聚焦关键环节、筑牢强师之基,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一是加强师范院校建设。完善教师培养环境,让源头活水“强起来”。师范教育是培养教师的教育,是教师队伍的源头活水。师范教育办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师队伍素质高不高、教育事业发展强不强。“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中央投资28亿元,支持华东师范大学等38所师范院校建设,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十四五”期间,发改委将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继续加大对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支持力度,专项支持一批师范院校加强教学科研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补齐基础教育师资短板。
二是加强学校校舍建设。完善教师工作环境,让育人舞台“亮起来”。学校是传道授业的场所,是教师工作的阵地。“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投资523亿元,支持一大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学校建设,推动我国教育基础设施显著加强,广大教师工作环境显著改善。“十四五”期间,发改委在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将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支持欠发达地区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工程实施中,将教师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等作为重要建设内容,要求项目单位优化建设方案,切实保障教师办公用房,努力为教师提供更加良好舒心的教学工作环境。
三是加强周转用房建设。完善教师居住环境,让住房保障“好起来”。围绕推动解决乡村学校教师“来不了”“留不住”的现实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从“十二五”起至今,已累计安排中央投资超过260亿元,支持边远艰苦地区建设了约60万套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累计入住教师超过83万人,有力改善了乡村支教、交流和特岗教师的基本生活条件。“十四五”期间,通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发改委继续将教师周转宿舍作为重要建设任务,在已基本解决最困难地区、最急需群体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兜底补短、跟进服务,为广大乡村教师安心从教解决后顾之忧。
通过加强三个建设、完善三个环境,将有力地推动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乃至整个基础教育工作强起来。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师优先保障,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激励、资金投入,为广大教师工作、发展、生活,为新时代基础教育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来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介绍“十四五”时期以乡村教师为重点,加强教师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住房等优待政策。刚刚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再次提出支持地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取得积极进展。贵州、湖南、广西、四川、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积极建设公租房面向乡村教师供应,为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南、海南等省专门印发实施方案,鼓励县(市、区)政府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改善了一大批乡村教师的居住条件。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26万乡村教师、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保障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让教师们能够安居乐业、安心教学。
但从调研情况看,目前仍有部分乡村教师在执教学校缺乏周转住房,只能住在办公室、教室或租住农房,居住条件较差,还有部分教师在县城买不起商品住房,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以及相应的审批制度改革措施,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这为进一步解决好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好国办发〔2021〕22号文件要求,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是通过政府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各类主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比如,支持学校盘活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利用学校周边或乡镇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各地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好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住房保障,促进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